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球探体育比分印发宾川县县城区路域交通环境集中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办局(司行社):
《宾川县县城区路域交通环境集中整治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力加快“美丽县城”建设步伐,深入推进县城区交通环境整治,优化县城人居环境,减少交通拥堵,消除交通乱象,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有效提升城区日常综合管理水平,结合县城区实际,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县城区开展为期5个月的交通路域环境集中整治。为确保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围绕县城区路域环境脏乱差,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突出,车辆乱停乱放、不按规定行车、非法营运、不按线路营运,慢车揽客、运输货物泼洒遗漏、商贩占道经营、销售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以路为市、占道卖工等有损县城形象的突出问题,以坚决的态度、超常规的措施和过硬的担当,组织开展联合整治,实现“七个显著”的工作目标。
(一)脏乱差现象显著遏制。城区主要干道,新老城区主要集散道路,医院、车站、学校、集贸市场、商圈周边道路非法广告牌、路面泼洒、占道堆积物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整治成效显著。新老城区路口渠化、优化、隐患路段安防设施、交通标志标线、红绿灯新建改建扩建、电子警察增设、补设等大有改观,并保障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和安全保障水平,事故预防成效明显。
(三)乱停乱放现象显著减少。城区主要道路、医院、学校、车站、集贸市场、商圈等周边道路车辆停放有序,违法停放的车辆有人管理,有人处罚。
(四)城区交通秩序显著改观。城区交通秩序乱点、堵点明显减少。电动车不按规定行驶,违法载人,非法改装;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载人超过核定载人数;面包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货运车违反禁令标志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处置,县城区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五)城区非法营运、不按规定营运显著减少。三轮摩托车、面包车、商务车等车辆非法营运,班线车、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串线经营,慢车揽客、货车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六)城区经营秩序显著好转。新老城区主要道路,重点区域运输货物泼洒及遗漏、商贩占道经营、销售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以路为市、占道卖工等现象明显改观,城区路域交通环境净化、美化、亮化,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七)群众文明意识显著提升。非法安装设置广告、运输物品泼洒及遗漏、以路为市、商贩占道经营、销售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占道作业、出店经营、车辆乱停乱放、违反禁令标志、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员超载、非法改装、危险驾驶等违法行为大幅减少,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明显增强,居民交通安全文明素质明显提升,文明驾驶、文明经营、遵纪守法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县城区路域交通环境整治取得实效,全力助推“美丽县城”创建,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县城区路域交通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高云磊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周亚敏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李 宇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王建春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云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赵柱钧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杨剑桥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雪松 县委督查室主任
王施恒 县公安局副局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王存明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文艳军 县财政局局长
陈 勋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毛跃龙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立煌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字振辉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那吉兴 县应急局局长
赵燕冰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俞少敏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杨 萌 团县委书记
董兆明 宾川公路分局局长
杨 殊 宾川路政大队大队长
李进才 县运政管理所所长
赵雪松 金牛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 树 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整治办”)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由王施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县城区路域交通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导检查工作,工作人员从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运政管理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金牛镇人民政府抽调。县级相关部门及金牛镇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联络员,并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和工作专班,负责县城区路域交通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工作步骤
整治时间从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集中宣传教育阶段。时间从2020年7月31日至8月7日;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时间从2020年8月8日至2020年10月31日;
第三阶段:巩固成效阶段。时间从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四、整治区域及重点
重点整治县城区主要道路,医院、学校、车站、集贸市场周边道路。集中力量对金牛路、佛都路、宏强路、金园路、青年路、桔乡路、金叶路、南苑路、全球通大道、祥宁公路(太和街段)进行整治,将城北农贸市场、桑园河农贸市场、金牛商业城(米市场)、县医院、县中医院、宾川三中、城镇中学、金牛一小、金牛二小、县幼儿园周边区域列为重点进行联合整治,联合整治以下违法行为:
(一)整治交通安全隐患点、段。对县城区道路安全隐患点、段,事故多发点、段进行排查,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二)整治交通安全设施安全隐患。对交通安全设施规划、设置不合理,安全设施不足、损毁,交通标志标线缺失、损毁、灭失、不清晰(包括停车位标线)等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三)车辆乱停放。对不在指定区域停车、临时随意停车、叉路口停车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清理整治。
(四)车辆路口违法行为。对滞留路口、闯红灯、超越停车线;三轮车、电动车不按规定行驶,违法载人,擅自驶入禁行路段、非法改装;摩托车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载人超过核定载人数;面包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货运车违反禁令标志;在人行道或网状区停车等候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清理整治。
(五)非法客运,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电动车(四轮)、面包车、商务车、私家车等车辆非法营运,班线车、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窜线经营,慢车揽客、货车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进行强力清理整治。
(六)货运车运输货物泼洒、遗漏,业主、商贩占道经营,占道卖工。对运送砂石、泥土等车辆车厢顶部未覆盖,干道及支路两侧摆放广告牌、占道堆物、占道租车、卖车、修车、洗车,占道加工、摆摊设点、流动摊点、沿街商铺“店外店”、马路市场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五、力量部署及勤务模式
调配人员52人,车辆9辆。其中,县公安局19人,警车4辆(交警大队10人,警车2辆,特警大队5人,警车1辆,金牛派出所4人,警车1辆);县住房城乡建设局18人,执法车3辆;县市场监管局5人,公务车1辆;县交通运输局4人,公务车1辆;县运政管理所2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人,金牛镇人民政府2人。
联合整治勤务时间为每天7:30至18:00。县城区路域交通环境整治坚持24小时滚动整治,当日18:00至次日7:30期间的交通秩序由县公安局网格管控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网格、县公安局机关网格、金牛派出所网格、特警大队网格)接管,以路为市、占道经营、货运车泼洒遗漏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安排人员(值班组)接管,货运车超限超载由县交通运输局、县运政管理所、宾川公路路政大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治超成员单位安排人员(值班组)接管,确保无缝衔接。
六、工作措施
(一)全县动员,全面覆盖。一是职能部门齐上阵。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运政管理所、金牛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履行主责,相关职能部门抽调精干人员,按时参战。二是强化社会动员。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商圈楼宇等,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展板发布宣传标语和通知、通告,营造整治氛围;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道路交通法制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家长支持参与整治工作。三是强化舆论引导。利用车载喇叭在重点时段全程宣传,做到人歇车不歇,车停喊话不停;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今日宾川”等全方位宣传整治成果,及时曝光突出的违法行为。
(二)划片包干,联勤联动。一是组织推进划片督导。启动战时状态,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运政管理所主要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班子成员对口指导1个区域整治行动,协调推进。二是力量投放划片叠加。加强公安整治的引领发动,积极发挥住建、市管、交通运输、运政、人社部门的职能优势,协调整合各种行政执法力量,形成公安交警、社区民警、特警、住建、市管、交通、运政执法队员、其他县级部门职工和金牛镇干部群众齐上阵的“大兵团”力量布局。三是责任落实划片捆绑。细分整治责任区,组建最合适的行动单元,保持人不离岗、岗不断人,各职能部门实施责任包干、责任共担,开展联勤整治、捆绑考核。
(三)严管严处,源头整治。一是针对金牛路、佛都路、白塔路、宏强路、金园路、青年路、桔乡路、金叶路、南苑路、全球通大道、祥宁公路(太和街段)等主干道车辆乱停乱放问题,采取“贴、拖、赶、拍、曝”等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的高压态势,保持“天天整治、滚动整治、反复整治”的长效机制。二是将城北农贸市场、桑园河农贸市场、金牛商业城(米市场)、县医院、县中医院、宾川三中、宾川县城镇中学、金牛一小、金牛二小、县幼儿园周边区域列为重点整治区域,坚持路口严管、路段勤查、区域常巡,采取“守点、巡线、控面”的方式进行整治,做到“三个一律”,即:驾驶员在现场的,一律教育劝离;驾驶员不在现场的,一律拍照取证,开具《交通违法处理告知单》;对严重影响道路正常通行、存在安全隐患或驾驶员在场但拒绝驶离的,一律将车拖移至指定停车场,并进行处罚。三是针对金牛路、佛都路、宏强路、金园路、青年路、桔乡路、金叶路、南苑路、全球通大道、祥宁公路(太和街段)等路段长期出店经营、以路为市、占道经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
(四)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加强与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的沟通、协调,综合运用视频督察、现场跟拍、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阶段性推进情况实施定期评估通报和目标管理考核。
七、任务分工
(一)县公安局:主要负责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和整治过程中突发案(事)件的处理工作;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共同牵头组织行人占道卖工整治和城北环岛路段、宏强路佛都路口至金叶路鑫福路口间占道卖工进行整治。
(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牵头组织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组织相关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工作;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督导检查;负责维护整治环境,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三)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城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交通安全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及修复完善、城区道路沿线广告设施的清理、货车运输货物泼洒、遗漏、占道堆物的整治(城区道路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国省道由宾川公路分局和管理国省道的宾川路政大队负责);临街环境和秩序整治(占道租车、卖车、修车、洗车,占道加工、摆摊设点、流动摊点、沿街商铺“店外店”等);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共同牵头组织开展行人占道卖工整治。
(四)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以路为市”和非法经营的整治,销售不合格或不符合规定车辆商贩的整治。
(五)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县城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整治、引导及宣传,牵头组织开展12类生产经营性道路运输业主的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教育,提高驾驶人依法驾驶、守法驾驶、文明驾驶的意识。
(六)县运政管理所:主要负责营运车不按规定路线运营、非法营运的整治;负责规范班线车、公交、出租车的管理,打击和取缔非法营运行为,对网约车、出租车在收费站、客运站外喊客、拉客、抢客等扰乱秩序的违规违法行为集中开展整治;负责机动车维修企业、网点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改装和拼装机动车行为。
(七)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对劳动力市场的整治;配合开展行人占道卖工整治。
(八)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保障城区交通安全设施、道路标志、标牌、标线以及安全防护隔离设施、交通信号灯、智能化交通管控设施建设、维护所需费用,并将建设和维护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保障供给。
(九)县应急局:主要负责对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测检查,对新建项目进行验收,确保安全。
(十)县教育体育局:在交管、住建等部门指导下负责制定校园内外交通管理工作规范,建立保安既管治安又管交通的工作机制,推动校园交通、治安、卫生“门前三包”制度落实;负责教育系统内部的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学生影响和发动家长、亲属主动参与交通秩序整治。积极研究校园内外交通管理举措,采取错时放学、规范接送学生车辆停放行驶等措施规范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配合县城区路域交通环境集中整治工作。
(十一)县卫生健康局:在交管、住建部门指导下负责制定医院内外交通管理工作规范,建立保安既管治安又管交通的工作机制,推动医院交通、治安、卫生“门前三包”制度落实;负责医疗系统内部的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广大医护工作者主动参与县城区路域交通环境集中整治。
(十二)县妇联、团县委:主要负责组织交通安全志愿者队伍,深入城区各整治工作重点区域,协助公安交警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驾车不系安全带、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不走斑马线、随意横穿马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和制止,积极倡导安全文明出行。
(十三)县残联:协助做好残疾人三轮车的教育、引导工作。
(十四)县民政局:积极配合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对沿街乞讨等影响交通安全的人员进行管理,对符合条件的乞讨人员依法实施救助。
(十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评议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深入整治成员单位、重点路段和区域,对各部门落实整治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实地督导,通报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有效推动各项措施落实。
(十六)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停车收费审批监督管理,查处违法收费行为,取缔非法收费;推动配建停车设施项目的建设;推进文明交通征信体系建设,建立个人信用征信记录,将文明交通信用与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评优评先等挂钩,对交通失信行为人实施相应惩戒。
(十四)金牛镇及其他县级部门:配合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运政管理所开展联合整治工作。组织发动文明志愿者队伍有效劝阻交通违法、占道经营、以路为市、非法营运等行为,协助做好执法管理,做好宣传发动和集中整治宣传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的重点工作,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员发动、全力以赴、全面推进,确保实现路域交通环境整治目标。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运政管理所、金牛镇等部门要建立日常工作制度,细化任务分解,明确目标节点,加强跟踪评估,切实抓好组织推进。
(二)优化工作措施,加强整体推进。要坚持问题管理导向,针对极易影响整治成效的关键环节,及时、合理调整工作措施,优化工作机制,促进联合整治工作效能提升。同时认真落实各项具体措施,以超常规的态度推进整治行动,实现全方位整治,争取在较短时间内有效扭转县城区路域交通环境脏、乱、差的现象。
(三)加强统筹协调,落实配套保障。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健全联勤联动机制,畅通信息互通渠道,共商整治推进举措,构建整体严管格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运政管理所、金牛镇要以集中整治为契机,围绕执法保障、源头治理、科技支撑等重点,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重视和支持,下大力气解决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城市综合管理、市场管理、道路运输管理、客货运管理、人力市场管理等涉及的人员、经费、体制等问题。
(四)着眼常态长效,巩固深化成果。各部门要注意总结、推广好的工作机制、方式方法和成功经验,通过“补短板、强弱项”新建和改善交通基础设施,采取“疏堵结合”等方式,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效。要坚持创新思维和改革理念,将集中整治行动与长效治理相结合,通过齐抓共管、共治共管、共建共享、源头管理、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宾川县城的品位,树立美丽县城的良好形象。
(五)强化信息上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按照要求,每10天向县整治领导小组组长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提炼、反映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请金牛镇和县级各相关部门于2020年9月1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至县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宾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协调联系和报送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整理汇总县城区路域交通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编发简报、信息研判,将推进情况及时通报金牛镇及县级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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